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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 2010-10-29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服务单位继续建立并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多次组织调研和相关专家座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并在全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推广。现行的《指南》内容是在原来量化分级管理内容的基础上,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完善和补充。

  《指南》规定,使用《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分别做出良好、一般或差三级评价结论。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结论为差的,不予许可。许可证发放后,每年度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销售过程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通过综合许可审查的评价结论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A、B、C三级信誉等级。

  《指南》的推出,将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效能和管理水平;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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